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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弟弟讹诈两个亲姐姐房产
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南大街48号房产纠纷始末。大姐:王志华88岁、二姐:王梅华82岁、三弟:王宝才78岁系姐弟关系,姐弟的父母王占魁、许喜凤早年在内乡县城置有旧瓦房三间。三弟王宝才1958年考入大学毕业后全家始终居住于郑州至今。工作单位是: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。1975.10-1976.1二老相继离世,王志华、王梅华夫妇始终与父母一起生活,并承担赡养送终义务。1989年三间旧瓦房破漏欲塌;大姐王志华到郑州找弟王宝才商量建房事宜,弟王宝才表示:“我没钱,也不会回去了,你们盖了住就好”。后两个姐姐及子女们倾尽所有,集资合力(有大量人证、物证、原始凭证及记录.)在垮房的原地重建了五间三层钢筋、水泥、砖混凝房。出于姐弟亲情,给弟宝才留有一间三层房屋,供其回家探亲时居住。建房前后数年,弟王宝才从未回来,也未曾提供一丝人力财力物力支持。当时此房没有多少价值;2000年以后,此处扩建成国家级旅游景点、房产紧邻景区前门广场,价值倍增。2001年10月王宝才背着王梅华及家人等产权人,利用大姐无文化,以委托他人的方式,在没有提供必要材料的情况下,利用在内乡房管局工作的亲属张家群的关系,弄虚作假给王宝才办理了《房屋产权证书》。并隐瞒8年 , 2008年11月王宝才拿着房权证回来收取本该属于我们的房租时,众人方知,花费了众人心血汗水筹建的房产归属到别人的名下。并因此导致给父母赡养送终的大姐王志华、二姐王梅华面临着倾家荡产无家可归的困境,卧病在床。 哪个好心的人,能帮帮王志华,王梅华这两位忠厚善良,仁义孝道的老人,把属于他们的财产要回来。帮不了忙的,请用您的贵手,帮忙转个贴。人在做,天在看,福是积的,祸是做的,只当大家积福了。 王志华儿子手机18950586418
地区:福建-宁德 分类:民事法律-遗产继承 提问时间:2015-10-28 22:43:11
提问者:ASK1446043391mdr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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