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你好。有关于房产的解惑。谢谢。律师你好,替我朋友咨询一下疑惑。我朋友家有兄弟姊妹共四人。在前几
年其母亲(退休之前的)单位集资建房,其母亲符合条件,但资金不足,
又不想放弃名额,最后由我朋友的大哥垫付集资建房款,后面我朋友兄弟
姊妹几个(除了一个哥哥在监狱服刑,至今未出)及其母亲(父亲已去世
)拟定了一份协议书,并各自都签了字(除了在监服刑的哥哥),内容大
体就是说由于房子的集资款由我朋友的大哥实际支付,等其母亲百年之后
,将房子过户给我朋友的大哥。不过此协议至今未做公证。现我朋友的母
亲已过世,直至现在房管局未颁发这套房子的的房产证。前段时间我朋友
到公证处办事随便咨询了一下,公证处的人说协议有效,但未做公证,现
在这套房子属于遗产,①问一下律师这说法不知对否?②另有疑问:当初
集资时单位规定的价格是9万元,由我朋友的大哥全额实际支付,后面单
位又退回了一万多元,由我朋友的大哥拿走,现在就想问律师一下这一万
多元是应该由其大哥拥有,还是归其母亲所有。还望律师在半忙之中抽出
时间能为我解惑。谢谢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