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这样的。我们在北京有家置地房产中介处租了一处房子,租期为一年。月租金2300,押一付三。合同到2013年1月10日止,第一期的房租我们交到4月10日,但在3月10日我们搬出房子表示不租了,因为中介一直没将维修房子的事情弄好(厕所喷头 暖气不热 漏水问题)他们业务员的态度非常恶劣,跟地痞流氓相差无几。我们现在有一个月租金和押金总共4600元,请问能要回来吗 哪怕是押金,合同上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是可以协商退押金的,但还有其他条款与之十分矛盾,总的意思就是啥也不退,违约金按租金的200%扣除。请帮帮我们这群刚毕业的学生吧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