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6-03-28 11:18) 点击:331 |
2016年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? 如果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,赔偿项目除了第“一”项的项目外,还包括: 1、 丧葬费:5826元×6个月=34956元。 2、 被扶养人生活费: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如“二”项中的一样,只是在死亡赔偿下,不用乘以伤残赔偿指数,或者是说伤残赔偿指数为100%。 3、 死亡赔偿金: 死者未满60周岁: 城镇标准下死亡赔偿金=43910元×20年=878200元 农村标准下死亡赔偿金=20226元×20年=404520元 死者已满60周岁未满75周岁的: 城镇标准下死亡赔偿金=43910元×【20年—(死者实际年龄—60)】 农村标准下死亡赔偿金=20226元×【20年—(死者实际年龄—60)】 死者已满75周岁的: 城镇标准下死亡赔偿金=43910元×5年=219550元 农村标准下死亡赔偿金=20226元×5年=101130元 4、 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以下费用: 交通费:按照交通运输票据确定; 住宿费: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确定; 误工损失费:按照收入实际减少确定。 以上三项计算的人数不超过3人,超过3人的按照3人计算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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